龚志坚是平罗县委巡察办的一名公益性岗位职工,今年7月27日18时许,在所居住小区,一名9岁儿童在小区玩耍时,不慎将足球踢到二楼外墙的狭窄平台上。年幼的儿童试图自行攀爬捡球,结果被困高处进退两难,吓得大哭不止。
恰巧路过的龚志坚听到孩子的哭喊声后,毫不犹豫停下脚步施以援手。眼看孩子摇摇欲坠,龚志坚毅然冒险攀爬上一楼锈蚀的防盗窗。就在龚志坚将孩子奋力抱起时,防盗窗突然断裂,下坠瞬间,龚志坚用身体紧紧护住孩子,自己则重重摔落在地,身体剧痛的龚志坚仍急切询问孩子安危。最终,孩子仅受惊吓,龚志坚被紧急送医后诊断为右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、右腓骨头粉碎性骨折等。
我县根据《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》相关规定,授予龚志坚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,弘扬龚志坚见义勇为的无私精神,凝聚社会正能量。
11月27日,县领导张永刚、冯硕代表县委、县政府看望慰问龚志坚并为他颁发荣誉证书,详细询问他的伤势恢复情况和日常生活状况,对龚志坚舍己救人的勇敢行为表示赞赏和感谢,嘱咐他积极配合治疗,争取早日康复。同时,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,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,尽职尽责,勇于奉献,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为深化平安平罗建设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自己的贡献。(记者:史 燕)
